建行除了拥有支票、汇票、本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以及汇兑、信用卡等传统对公支付结算服务,还提供以下收付款服务:
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同城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在同城范围内的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规定可以使用该收款方式的其他款项结算。
u 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无起点金额限制。
u 建行全辖 8000 多个对公业务营业网点均可提供该项服务。
全国支票
全国支票是出票人(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支票。
u 可以背书转让,且不受限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为客户的商品交易结算带来便利,同时节省了异地结算费用。
u 出票金额上限为500,000元,无金额起点限制。
实时通
实时通是指单位客户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实时通付款凭证”办理的结算业务,覆盖了人民币对公通存通兑业务的核心功能。
u 覆盖了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的功能。
u 单位客户持“实时通”凭证可在建行全辖8000多个办理对公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突破了原来单位客户必须在开户网点办理结算业务的限制。
u 单位客户须申请使用支付密码,购买一台支付密码器。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书面付款承诺。
u 适用于国内企业贸易结算,具备短期融资功能。
u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有效结合,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u 采用电开方式,必须加编密押,安全便捷。
对公批量付款
对公批量付款是指建设银行以客户汇总填制的转账支票为结算凭证,依据客户提交的纸质批量付款清单、磁介质批量付款清单,为客户办理一借多贷式批量付款业务。
u 支持客户办理建行内转账、同城跨行转账和异地跨行转账等多种类型付款业务。
u 减轻了客户填制凭证、加盖预留印鉴等操作负担,节省其结算费用。
u 批量办理付款业务,提高了柜台办理付款业务的效率。
票e签
即客户远程申请签发银行汇(本)票业务,是指在本行开户的单位客户,在客户端发出申请签发银行汇(本)票业务指令,经办行根据指令出票,采用“自取票据”或“上门送票”两种服务模式,完成银行汇(本)票签发业务。
u 客户需为我行相关电子渠道签约客户。
u 采用电子渠道发出申请签发指令,减少客户柜台排队等候时间和往返银行次数。
u 客户可选择自取票据,也可选择银行上门送票。
电子渠道收付
对公客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现金管理系统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的收、付款业务。
u 电子渠道转账交易可由客户主动发起,或由客户设定转账条件由系统自动发起。其中系统自动发起可设置定时或定频方式,划转金额支持定额、定余额、零余额及整数金额划款等多种条件。
u 业务办理流程便利、转账快速,客户无需到柜台进行交易。支持交易信息记录和管理,支持单笔、批量转账,客户可自主定制转账流程。
龙卡商务卡
龙卡商务卡,是面向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含外国驻华机构)发行的、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人的龙卡(双币种)贷记卡,持卡人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含港澳台)使用、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结算,并可在建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先用款后还款。
u 是为公司机构客户的差旅、接待、采购等公务开支提供支付结算便利的专属公司信用卡。
u 有着信用卡和差旅报销的双重功能,不必先向公司预支差旅费,不必使用现金,以便资金安全。
u 额度较高,可满足大额公务开支需要。提供可选密码服务、大额交易短信通知服务等,单位基本户在建行的客户可签约还款。
商业汇票委托管理
客户委托所在地开户建设银行为其管理商业汇票,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业务,最大程度降低客户在保管和传递中丢失、毁损商业汇票的风险,降低客户的商业汇票保管成本。
u 包括对客户操作指令的收发和汇票的存放、提取、贴现、委托收款、对账、查询、信息反馈等。
u 对受托保管的商业汇票,可根据客户申请提取后直接办理贴现和托收,简化客户的业务办理手续,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客户。
u 适用于频繁大量使用商业汇票进行商品交易结算的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
代收代付
代收代付业务是委托人、付款人(单位和个人)与银行签订双方或三方协议,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代收代付清单或加密数据信息介质(包括磁盘、光盘或邮件,简称磁盘),银行提供代理收付款项的服务。
u 包括代付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话费、保险费、学费、订报费、房租,代发工资、奖金、津贴、保险理赔款、报销款、社会保障资金等。
u 客户可借助建行网上银行、重客服务系统、ATM自助终端、柜台等渠道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替代了手工处理模式。使用建行提供的加密客户端,可协助单位内部明确职责范围及相互制约,有助于单位内控管理。
u 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客户、企事业单位客户、公司类客户、金融机构类客户、个体商户以及集团客户或跨国公司各分支机构或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