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定义
外汇买卖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为其办理两种货币之间的买卖,以规避汇率风险,达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种业务。
二、产品简介
1.产品特点
分为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和外汇掉期三类。即期外汇买卖可以实现币种之间的转换;远期外汇买卖和外汇掉期可为客户锁定未来汇率,起到保值避险作用。
2.交易币种
美元、港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等13个币种,包括各币种对美元的直盘交易和两个非美币种的交叉盘交易。
3.交易期限
从T+0到数年期限均可办理,如期限过长,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办理。
客户还可以办理择期外汇买卖业务,即在择期交易的起始日与到期日期间客户可选择任一工作日按照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及汇率办理外汇买卖业务。
4.客户范围
符合我行制度规定的境内外机构。
5.风险提示
风险与收益并存,如果锁定了汇率成本,将无法享受到汇率向有利方向变动时的额外收益。另外,我行不受理具有投机性质的外汇买卖委托。
三、我行优势
1.全球三地24小时不间断交易。我行实现了北京、伦敦、纽约三地24小时外汇买卖交易运营,交易执行能力强,为客户节约交易成本。
2.服务专业化。配备专业的研究团队,每日每周为客户提供金融市场研究服务。
四、业务办理流程
1.账户开立。客户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原则上须在我行开立相应外汇账户。
2.委托审核。除特殊约定外,客户需逐笔提交书面交易委托;业务办理前,需审核是否符合我行风险管理政策。如办理远期及掉期业务,客户需缴纳相应的交易担保,如符合我行风险管理政策,也可支用授信额度。
3.交易办理。成交模式分为市价成交和限价成交两种,交易成功后,我行将向客户发送交易确认书。
4.交割。在到期日,客户按交易书中各项要素与我行办理资金交割,客户也可提前提出展期或违约申请,但需承担因展期或违约所产生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