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介绍
QDII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简称,即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QDII托管是指银行通过与QDII签订《托管协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QDII提供账户开立、资产保管、交易结算、会计核算、监督与报告等服务,相关境外资产的保管与结算由银行委托的境外托管银行负责办理。
我国自2007年7月5日起开始施行QDII制度。
二、服务内容
1、账户开立:为QDII开立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用于与境外证券登记结算等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和证券托管。
2、资产保管:安全保管QDII财产;保存QDII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3、交易结算:依据客户的结算指令及时完成客户交易结算。
4、会计服务:为QDII提供会计账务处理和资产估值等服务。
5、外汇服务:在QDII汇入本金或汇出本金及收益时,为其提供外汇汇兑服务。
6、客户报告:按时以SWIFT、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客户发送各种资金、证券头寸、结算确认、资产估值以及公司股务等报告。
7、监管报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定期递交各类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