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牵头行单独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借款人发放或承诺发放贷款,然后牵头行再将承诺发放的贷款转让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安排其发放贷款,由牵头行和受让行共同组成银团。
产品特点
u 优先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满足您对资金时效性的要求,帮助您在较短时间内筹措较大金额的资金;
u 由牵头行统一负责筹资安排,帮助您一次性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减少筹资事务,降低筹资风险;
u 帮助减少客户在我行的信贷集中度,支持企业持续发展。
办理程序
1.邀请组团:牵头行根据已与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条件向潜在参加行发出邀请,筹组银团。
2.书面通知:牵头行将债权转让事宜以书面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取得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转让的回执。
3.签订协议:牵头行与参加行签署《转让型银团贷款协议》,约定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和贷款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