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非特定类的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客户,就可申请办理协定存款。
根据您与我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我行为您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开通协定存款功能。开通后这个账户具备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即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基本存款额度,对于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的资金,我行自动按协定存款利率结计利息;单位协定存款账户的结算功能与一般结算账户相同,协定存款账户不能办理透支。
协定存款账户按季结息,其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原结算账户约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别按照调整前后的活期存款利率和协定存款利率分段计息。
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