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4-07-01 至 2024-09-30
活动期间,持卡人成功办理现金分期,享分期利率7折起。
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基准分期利率 |
0.81% |
0.75% |
0.75% |
0.75% |
0.75% |
7折分期利率 |
0.57% |
0.53% |
0.53% |
0.53% |
0.53% |
7折分期利率对应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
10.23% |
10.82% |
11.54% |
11.73% |
11.77% |
注:1.每期(月)分期利息= 分期本金总额×每期分期利率,将在成功分期后的第一个账单日起,根据分期期数按月记入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
2.7折分期利率,即基准分期利率×0.7(四舍五入保留2位有效数字)。
3.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内含报酬率IRR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分期本金=(n为总期数),计算得出月度内含报酬率IRR,由此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12*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供持卡人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不改变持卡人实际支付的分期利息金额,因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等不同可能致实际值与上述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参考值存在差异。持卡人实际需支付的分期利息金额请以账单列示为准。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附属卡、商务卡及外币单标卡持卡人不参加活动。 2.本活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以现金分期成功交易时间为准。如持卡人申请时间与中国建设银行系统记录不符,以中国建设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3.分期利率将根据持卡人的资信情况、用卡情况在基准分期利率基础上进行调整,持卡人办理现金分期的实际分期利率以中国建设银行最终评定结果和账单列示为准,持卡人可通过各申请渠道获悉实时测评结果。 4.持卡人办理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前,均应仔细阅读并同意现金分期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分期付款约定条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 5.现金分期相关业务规定: (1)现金分期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持卡人可用预借现金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不能申请现金分期。持卡人实际可申办金额以中国建设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2)持卡人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不得用于房产、生产经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等)、偿还贷款或债务等非消费领域,否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立即终止现金分期业务并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偿还现金分期全部剩余欠款。 6.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现金分期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7.本业务详细规则以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有权解释、调整及更改。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公告后生效。 8.如对本活动规则有疑问、意见或建议,持卡人可通过向中国建设银行当地网点详细了解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进行咨询与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