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黄金积存
- 个人实物贵金属
个人黄金积存
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开立黄金积存账户,记录个人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存入一定重量黄金的负债类业务。在中国建设银行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个人客户可采取定期积存或主动积存的方式从中国建设银行买入黄金积存份额存入黄金积存账户,该积存份额可选择赎回或兑换实物贵金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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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情报价
更新时间:
主动积存价 | 赎回价 | 报价时间 |
---|---|---|
-
产品名称
积存金 -
*交易类型
实时交易 挂单交易 -
参考积存价(元/克)
刷新报价报价时间:
行情走势图中的价格为定期积存价,仅供参考,请以交易时报价为准。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情报价
更新时间:
报价类型 | 最新报价 | 报价时间 |
---|---|---|
定期积存价 |
-
产品名称
积存金 -
*积存种类
日均积存 自选日积存
-
*月积存金额(元)
-
积存期限
1年 -
自动展期
是 否 -
*卡号
-
*附加码
-
*积存方式
按金额- 按金额
- 按重量
-
*积存起始日
-
*积存周期
按日- 按日
- 按月
-
*积存频率
1日- 1日
- 2日
- 3日
- 4日
- 5日
- 6日
- 7日
- 8日
- 9日
- 10日
- 11日
- 12日
- 13日
- 14日
- 15日
-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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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
-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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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
- 22日
- 23日
- 24日
- 25日
- 26日
- 27日
- 28日
- 29日
- 30日
- 31日
-
*积存金额(克)
-
积存期限
1年 -
自动展期
是 否 -
*卡号
-
*附加码
业务定义
个人黄金积存
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开立黄金积存账户,记录个人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存入一定重量黄金的负债类业务。在中国建设银行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个人客户可采取定期积存或主动积存的方式从中国建设银行买入黄金积存份额存入黄金积存账户,该积存份额可选择赎回或兑换实物贵金属产品
办理渠道
您可以通过建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等渠道办理业务签约。
业务特色
签约交易便捷
手机银行、建行生活App等渠道可办理签约、积存、赎回
积存招式多
主动积存、定期积存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主动积存是指客户主动买入积存份额。定期积存是指按照客户设置的定期积存计划买入积存份额,可平抑价格波动,均摊投资成本
交易时间长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交易时间为9:10至24:00,其中兑换交易时间为9:10至16:30(若通过网点柜台进行交易,以网点营业时间为准)
赎回灵活选
可将持有的黄金积存份额部分或全部赎回,部分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克,全部赎回无份额限制。系统自动报赎回价,赎回资金快速到账
兑换实物快
可将持有的黄金积存份额兑换为实物贵金属产品。兑换时,客户根据建行不同实物贵金属产品补差价即可
“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
“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是建设银行自行设计并委托专业黄金精炼企业所加工的黄金产品。根据 “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不同,建设银行为您办理“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购买、代管理、投资金条代提取回购和业务咨询等相关业务。
业务定义
什么是“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
“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是建设银行自行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黄金精炼企业所加工的黄金产品。
什么是“建行金”个人实物黄金业务?
根据“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的不同,建设银行为您办理“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的购买、代保管、投资金条代提取回购和业务咨询等相关业务。
办理渠道
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办理业务?
您可以通过已经开办“建行金”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业务。
业务特色
“建行金”个人实物黄金业务有哪些特点?
1.自主品牌:建设银行是国内首个拥有个人实物黄金业务自主品牌的商业银行,“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系列蕴含建设银行良好的信誉。
2.种类多样:目前,建设银行有多类“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不同类型产品下设计有不同规格,能满足您投资、馈赠和收藏等多种需求。
3.投资保值:“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具备了黄金的一贯属性,能够较好地抵御通货膨胀,兼具保值、增值的作用。
申请提取实物的客户须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交易资质。
4.馈赠收藏:中国历来就有“藏金于民”的风俗,“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设计精美,做工精湛,可以作为好礼赠送家人和拼音,也可以进行收藏。
办理流程
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业务?
营业日 9:00 - 15:00,如有变动,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实物贵金属产品的报价单位是什么?
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枚。
如何办理业务?
您只需持有现金或在建设银行开立的理财卡或龙卡通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按建设银行公布的价格购买相关产品。
定投业务
业务简介
实物贵金属定投是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一项实物贵金属业务服务。客户可使用理财卡、储蓄卡、金融IC卡和活期一本通存折等,在我行开立实物贵金属定投专用账户。通过实时买入或定投买入两种方式,按照我行报出的定投品种交易报价,购入一定克重(或金额)的实物贵金属,并存入定投专用账户。
目前,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定投业务标的品种范围为黄金,称为“建行金”定投业务。
业务细则
1.客户克申请按月或按日进行实物贵金属定投,并选择定投时间点,相关时间点以建设银行系统为准。按日定投时,客户可选择每N(1-28)日为频率进行定投;按月定投时,客户可选择每月的N(1-28)日为定投日进行定投。按金额定投时,定投金额起点为200元,并以10元的整数倍递增;按重量定投时,定投重量起点为1克,且以0.1克的整数倍递增。
2.客户在办理定投签约时,须指定“定投起始日”,定投起始日应为定投生效日起90天以内的某一日。定投生效日是指客户定投签约日的次日。客户可同时签约多笔定投,定投各项要素相同的,不可重复签约。
3.自定投生效日起,建设银行将按照客户设定的定投起始日及其它定投条件,于每个定投日(自然日)指定定投时点进行批量买入,非交易时间内的定投计划将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同一时点处理。客户实际定投成交时间可能存在一定延后,但定投成交的价格仍为客户指定定投时点的统一报价。
4.客户需保证用于实物贵金属定投的交易介质处于正常状态且账户可用资金充裕,以确保定投买入成交。因账户资金金额不足等客户方原因,单一定投签约项下连续3笔定投买入失败的,建设银行将终止客户相关定投签约。
5.客户可变更已有定投签约,可变更内容包括定投周期方式、定投周期、定投时点及定投方式。变更时,若变更日晚于原定投起始日(含),则定投起始日不可变更。变更日(含)前已生成的未执行定投计划将继续进行。
6.目前,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实物贵金属定投服务。客户持有的实物贵金属定投份额可等重量无差价兑换提取建行金投资金条(浇铸系列)。客户兑换提取建行金投资金条(浇铸系列)以外产品的,须按照该产品与建行金投资金条(浇铸系列)的销售价差,补足差额后提取产品。具体可兑换品种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