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融货通®(Commodity Finance)
二、产品摘要
“融货通®”,是我行针对进出口企业在中国银行业率先推出的一项适用于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新业务,它可以为您解决传统的一般授信额度不足、存货流动性不足和进口融资项下提供担保难等问题。
三、产品简介
“融货通®”业务,是指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所有且符合我行规定条件的货物动产或代表以上动产的货权凭证作质押,并由我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对上述动产进行监管的情况下,向我行申请进出口贸易项下授信支持的业务。
目前,我行“融货通®”业务主要有“现货仓”、“海陆仓”和“保税仓”共三种模式。
1.“现货仓”模式,它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用于质押的现货本身的价值,为客户核定授信额度,可适用于我行所有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的一种授信业务模式。
2.“海陆仓”模式,它是将以海运或海陆联运方式运至国内港口或内陆仓库的未来进口货物作质押,适用于进口开证和该信用证项下进口融资的一种单笔贸易授信业务。
3.“保税仓”模式:它是境内企业在保税区进口贸易项下以拟进口的货物作质押,适用于进口开证和该信用证项下进口融资及付款保函的一种单笔贸易授信业务。
“融货通®”,是我行为客户申请办理贸易融资提供的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客户您在上述各模式下可以办理的各类贸易融资产品,如进口开证、打包贷款、出口议付、信托收据贷款等,如果您想了解各单一贸易融资产品的具体功能,您可以参阅我行对上述各个产品的详细介绍。
四、产品用途
“现货仓”模式,可以将您暂时闲置的存货转变为银行授信额度,从而使您可以申请叙做各类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而“海陆仓”和“保税仓”模式,则可以满足您的大额进口开证需求。
1.在“现货仓”模式下,如果您的企业规模不大但正常经营,由于财务报表原因或因无法满足银行授信担保要求,而遇到融资授信难的问题,只要您能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库存商品,就可以向我行申请办理该种模式的业务,我行可根据存货商品的市值为您核定循环额度,在额度内您可以方便地办理各类贸易融资业务,无须提供额外担保。
2.在“海陆仓”模式下,对于大宗商品的进口,如果您的企业因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无法落实足额担保而可能面临交易取消,那么就可以向我行申请“海陆仓”业务,通过单笔贸易授信方式满足您的授信额度需求,进而帮助您成功运作大宗商品进口贸易。
3.在“保税仓”模式下,如果您的企业在办理保税区进口贸易时,因一般授信额度限制或无法落实足额担保,而面临着交易困难,就可以向我行申请“保税仓”业务,在解决您的企业授信额度不足、担保等问题的同时,助您完成进口贸易。
五、 产品优势
1.突破银行传统授信,解决您的一般授信额度不足问题。
与办理传统授信业务需要“先授信”、各项授信业务均需受制于一般授信额度不同,“融货通®”最大的优势,也是为您解决的最大难题是,您再也无须为自身一般授信额度不足问题而烦恼,我行为您提供授信支持也不再仅以您的一般授信额度为限。
在“现货仓”模式下,只要您有现货,就可以得到远大于您的一般授信额度、最高相当于现货评估价值70%的大额额度,您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模式下的各种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您的融资需求。
在“海陆仓”和“保税仓”模式下,您进口大宗商品时,可以临时向我行提出单笔贸易授信,额度授予和业务办理同步进行,办理业务将不再受制于您的一般授信额度,从而帮助您成功运作大宗商品进口贸易。
2.解决客户提供担保难的问题。
在“现货仓”模式下,您可以将现货用于质押,除了得到远大于您的一般授信额度、最高相当于现货评估价值70%的大额额度,还解决了您提供第三方担保和不动产抵押难的难题。
在“海陆仓”和“保税仓”模式下,在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您可以将拟进口的货物作质押,而无须再提供第三方担保、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抵质押等其他担保,除了满足您的临时大额单笔贸易授信需求,还解决了您的担保问题。
六、建设银行的优势
1.作为中国最有实力和最具有业务创新能力的大银行之一,我行为客户提供了非常全面和最具体系化的贸易融资产品,并被客户普遍接受;并能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及时创新出适应市场需求的贸易融资产品。
2.作为服务功能齐全的商业银行,能为您提供关于各类贸易融资产品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3.拥有经验丰富的国际结算专业人员,遍布全球的代理行网络;
4.操作系统安全、快捷。
七、办理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办理“现货仓”模式下融资业务的条件和程序
1.客户申请“现货仓”业务,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贸易融资业务申请书(办理单笔业务时提交如打包贷款申请书,开证申请书等)、质物所有权书面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出质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关于同意提供质押的文件等)、交纳仓储费的证明或收据和质押物保险单、按各类贸易融资产品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如果用于质押的货物数量或品质规格不易确定,您还需提交国家商检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我行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货物质量检验证明及/或数量(重量)证明正本。
3.用于质押的货物,您需要按照我行要求将其存放于我行指定仓库。
4.您在该模式下,申请办理各贸易融资产品,还需要满足我行针对客户申请办理具体贸易融资产品所规定的客户条件。
(二)申请办理“海陆仓”和“保税仓”模式下融资业务的条件和程序
1.客户需要提交的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客户签字盖章的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国税登记证复印件、代理进口货物通关所需的其他材料、具体办理进口开证及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时我行要求提交的材料等。
2.客户拟进口的货物类别需要符合我行要求。
3.出口商提供的运输单据中需要有提单或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提货凭证。
4.您在该两类模式下办理进口开证及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还需要满足我行针对办理该产品所提出的其他条件。
详细情况请致电我行95533客服中心或在当地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