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归集各种住房资金,为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建立专用账户并办理住房资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查询和结算。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租赁保证金、售房资金、住房债券资金等住房资金归集业务。
办理流程
以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为例,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1.签订委托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委托协议书》,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归集审核、信息录入和提取审批等方面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
2.开立资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开户申请书,在建设银行开立公积金存款账户。
3.开立单位和职工账户。根据委托协议,缴存单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登记后,建设银行为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建立账户,并定期将账户明细资料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资金汇缴和划转。根据委托协议,建设银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账户核定和缴存手续,定期将归集资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并提供单位和职工账户缴存明细资料。
5.职工账户支取和转移。根据委托协议,建设银行按规定审核、录入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和转移资料,办理职工账户资金结算手续,并及时扣划或划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6.职工账户基数调整。根据委托协议,建设银行按规定审核、录入职工账户变动信息,并及时将基数调整后的职工账户信息数据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职工账户结息和对账。根据委托协议,建设银行按规定对单位和职工账户进行计结息,定期与单位和职工核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提取等明细资料签订委托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委托协议书》,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归集审核、信息录入和提取审批等方面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银行或9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