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郑卓)近日,乌鲁木齐市民范先生用信用卡认购了价值2000元的商品,支付完后由于缺货,范先生取消了本次交易,欠款将退还到范先生的信用卡中。这张卡的账单出账日为每月2日,还款日为每月22日。账单显示当期账单为2400多元,其中就包括范先生的那2000元的消费。“商家表示那2000元钱要到下个月才能到账。”范先生不太明白,是不是这个月他还是要按账单显示的金额偿还欠款?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既然账单已出,持卡人就应按账单还款。“如果范先生的这笔退款在账单日之前能到账,那就不用掏钱来偿还这2000元债务,否则还得自掏腰包。”
乌鲁木齐市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为防止恶意套现,信用卡消费遇到退款时,款项只能打回到信用卡账户。当商家把货款打回到持卡人信用卡账户里时,这部分钱应该算作溢缴款,即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对于这部分钱,持卡人如果要取出,有时会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
银行人士提醒持卡人,拿不准的消费,不如使用借记卡支付,如果遇到范先生这样的情况,也不要认为退货款可直接还当期账单,否则不仅要付罚息还会影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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