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2〕8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名称 |
——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晓永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普惠类经营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不符合监管规定,对下属分支机构相关业务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2月12日 |